各位患者及家属:
按照全市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总体部署,为确保日常医疗服务的有序恢复,根据市卫健委文件精神的要求,现就我院近期门诊服务做如下提示:
1.医院,必须全程佩戴口罩(勿使用通气阀口罩),携带身份证、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。
2.医院,必须测量体温,持72小时内(从采样时间计算)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(荧光PCR检测法),并主动扫取我院场所码。
3.如无72小时核酸阴性报告者,请配合工作人员现场完成抗原检测,检测阴性结果者方可就诊。
4.对需要摘除口罩进行诊疗或手术的科室(如口腔、头面部治疗、支气管镜、胃肠镜等),患者需持24小时内(从采样时间计算)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报告(荧光PCR检测法)就诊。
5.我院门诊鼓励实行预约制,请患者根据个人就诊需求提前预约。您可在“医院”